郵件與通訊錄


建立、編輯及啟用備存基準集
在「備存設定」對話方塊的「設定」畫面上,您可以檢查您組織所提供的備存基準集,並選取您想要使用的備存基準集。備存基準集清單下的方塊會彙總每一個備存基準集的功能。如果您正要備存郵件,且您組織允許您建立基準集,您也可以新增或編輯它們。

如果沒有開啟「封存設定」對話方塊,請選擇「檔案 - 資料庫 - 屬性」,再按一下「封存設定」。然後,按一下「設定」。

秘訣 單一資料庫可以具有多個要備存至個別資料庫的基準集。如果所有基準集都備存至同一資料庫,請仔細考慮每一個基準集的選項如何互動,因為每次備存時,都會套用所有基準。

請按下列主題之一:


檢查資料庫的備存基準

1. 開啟資料庫。

2. 從功能表選擇 [檔案] [資料庫] [屬性],再按一下「備存設定」。

3. 按一下「設定」,然後查看選取了哪一個基準集。

4. 按一下基準集來查看它的詳細資料,包括每一個基準集之備存資料庫的名稱及位置。

建立或編輯備存基準集

對於任何資料庫 (但郵件除外,如果遭到備存政策禁止的話),您可以建立及編輯專用基準集。在郵件中,您無法編輯的基準集出現時,會帶有鎖定圖示。

1. 開啟要備存的資料庫 (例如,您的郵件)。

2. 選擇 [檔案] [資料庫] [屬性],再按一下 [備存設定]。

3. 按一下「設定」。

4. 請執行其中一項步驟:

5. 請參閱設定備存基準集的選項,以取得如何調整這個基準集的詳細資料。

6. 選取「啟用備存」,再按一下「確定」。

7. (選擇性) 按一下「進階」來指定具有回應之文件的備存,以及設定備存日誌。「進階」設定適用於所有基準集。

8. 按一下「確定」來關閉「備存設定」對話方塊。

在建立或編輯備存基準集後,您可以回到「設定」頁面,然後按一下「編輯」來編輯備存基準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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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用備存基準集

Notes 僅使用已啟用的備存基準集。如果未啟用備存基準集,且您要求備存資料庫,將不備存任何東西。

1. 在清單中選取基準集,或如果沒有列示基準集,請按一下「新增」來建立一個。

2. (選擇性) 在啟用您的其中一個專用基準集前,若要編輯它,請按一下「編輯」。

3. 選取「啟用備存」,使選取的基準集生效。

4. 按一下「確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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